首頁議會簡介議會沿革

 

 

臺中市議會沿革

  臺中縣、市原本一家,日據時代臺中州包括臺中縣、市以及彰化、南投縣。民國34年臺灣光復後,臺中州改名為臺中縣,臺中市則升格為省轄市。341226日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於3534月間分別辦理各縣、市參議員選舉,組成縣、市參議會。39年臺灣省實施地方自治,依據省頒「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等相關規定,臺中縣、市第1屆議會分別於40121日及39924日由縣、市公民投票選出47名及21名議員組成,其後由於人口增加,議員名額分別增至57名及46名。

  臺中縣、市議會歷經16屆之運作後,因地方制度法修訂,縣、市乃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兩議會亦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臺中市議會,並於991127日辦理第1屆市議員選舉,選出63名議員, 991225日就職。

  巍峨的臺中市議會為14層高之大樓,堪稱中部地區最高民主殿堂,宏偉壯觀矗立於臺中市新市政中心市政北一路56號,於1011225日正式啟用,袞袞議員在此優美環境中為民喉舌,扮演市民與政府之間的橋樑角色,並嚴格監督市政府各項施政,為人民看緊荷包。由於議員分別來自各政黨及無黨籍,均為士、農、工、商等各階層之菁英,代表性十足。大臺中市位居臺灣中部,面積遼闊,兼具農業社會與都會特色,陸、海、空交通便利,且地靈人傑,條件絕佳,在全體議員戮力奉獻智慧,督促市政建設之下,民主建設進步可期,臺中市必能雄霸中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