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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為「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並修正內容,茲檢陳(送)修正申請表1份,請察(查)照。
 
如標題
公告日期:2020-02-25 / 公告單位: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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