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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為推廣國家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電子證書暨證明書,自民國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免徵電子證書規費
 
考試院為推動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將於本(111)年6月30日前完成電子證書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建置。第一階段為試行階段,自本年8月1日以後訓練期滿或結訓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或升官等(資位)訓練合格人員,將開始領取電子證書;第二階段為全面實施階段,自112年起各種國家考試類別(包含高普考、專技人員考試、升等升資訓練等)均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紙本證書不再全面發放。惟及(合)格人員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可於繳納證書規費後發給,符合免徵證書規費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發給。
公告日期:2022-07-05 / 公告單位: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