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人事服務網人事法規查詢專區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於106年12月2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600654192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加檔案,請查照。
 
如標題
公告日期:2018-01-08 / 公告單位:人事室
 檔案下載: